身為孕婦,見到醫管局難以控制「走數」內地孕婦,十分氣憤。
醫管局提出措施,將入院費由2萬元增加至3-5萬元,天真地以為能減少20%內地孕婦。其實不但不能減少來港孕婦,也漠視了「走數」問題。如果存心欺騙,連2萬元的入院費也不付,則3-5萬元的費用也不會付,加不加價,跟本毫無關係。到時真正付款的人少了,住霸王醫院的人一定不減。助產士、醫護人員的壓力同樣大。
內地孕婦生子後可以輕易走掉,因為領取出世紙太方便,只須多付費用,便可一天內取得出世紙。拿了証件,帶了孩子,醫院中門大開,便堂而皇之不付款回家,反正無人檢查,出入境也不限制。
前兩天,明報訪問了法律專家陳文敏教授,講明以行政手法限制霸王孕婦,例如限制無居留權的孕婦來港、不付入院費則沒有出世紙等,不會侵犯人權。但醫管局諸公聽而不聞,視若無睹。納稅人的錢,就白花花消失了。
醫管局到底在做甚麼?
有關陳文敏教授訪問,請見下列網址: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ews/show_news.cgi?ct=headlines&type=comments&date=2006-11-30&id=2281834
6 comments:
我覺得提高住院費的計劃好白痴,想出來的人更是低能,因為走數的人永遠是走數,話之係一百萬的數.....
我怕的是難為了好市民,要捱貴價生育套餐,無陰公!
限制內地孕婦入境,不知是否可行.(在不帶歧視的眼光下,我們不應只限制內地孕婦;是所有的非香港居民孕婦).
但醫管局可與入境處聯網,未付清費用的外來產婦不可離境.
享用了醫療服務而不付款,跟走進商店拿了商品不付款(偷竊),有何分別?
欠一元也不能離開.
不過,這樣做,可能又會加重了警隊和監獄的負荷.
前些時候報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原因﹐當然香港有較高服務質素﹐又可以令初生嬰兒自動有居港權﹐領香港出世紙﹐還有最大優點是﹐可以繞過中國的一孩政策﹐多生幾個都不用受罰﹐香港加幾多費用﹐都比內地罰款低。還有在內地生產﹐醫院立即為孕婦扎結﹐防止夫婦再有第二胎。
香港治標的方法是提高收費﹐延發香港出世
紙﹐治本方法是﹐經人大賦予本港所有醫院代內地施行﹐“一孩政策”﹐ 持中國護照﹐來港雙程證﹐和不能證實身份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後﹐本港醫院除提高收費﹐ 並奉送即時扎結手術﹐貫徹一國兩制﹐內地婦女跟內地制度﹐雙“管”齊下﹐嚴格執行﹐而香港和外國婦女跟香港制度﹐可自由參選擇。
改正“可自由選擇”
堂堂一名專業會計師,不知道為何肥胡只想到加費﹖窄取小市民的血但又不止血,如何能根治醫管局的財赤﹖
我搞不清,究竟內地婦來港產子,對醫管局來說,是這條「財路」,還是亂花港人交的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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