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5, 2006
矛盾
想不到關於天星碼頭的意見,引來大家這麼多討論。討論是好事,發現矛盾所在,才能解決問題。
既然如此,我想與大家討論一件比較關心的事,就是政客與政府常常糾纏的「最低工資」問題。
我常常感到矛盾。一方面,根據社會學家的說法,最低工資是傷害弱勢社群的政策。假設最低工資是每月5000元,僱主可能解僱兩個3500元的60歲洗碗工,改以5000元聘請一個40歲年青洗碗工,節省開支。結果好心做壞事,更多人因而失業。
另一方面,支持最低工資的人,正因為現在的「弱勢社群」的收入太低,應該把工資定於稍高水平,使他們活得更有尊嚴。這也是事實,一些看守廁所、清潔打掃的工人,工資低至3000元,實在不足應付生活。
曾私下問一些「老闆級」朋友,一旦實施最低工資,會否令他們開除更多人。得到的結果頗為意外。
(1) 他們沒有聘請這麼低薪的全職員工。清潔打掃的工作,大公司外判給清潔公司,中小企只聘請兼職清潔工,不必面對這問題。
(2) 清潔公司的老闆,即使付出相若工資,寧願聘用年青外勞,也不願請本港的高齡打工仔。
(3) 飲食界傾向寧願多付工資,聘請較年青(40-50歲)高生產力的人做洗碗、打掃的工作。
(4) 大家都認為香港平均工資比內地高,與其花時間爭辯最低工資,不如索性全間公司結業,開到內地去。因此,一些專業工作如會計、電腦程式的工作,都由內地分行負責,工資只是香港十分之一。
下一個不科學的結論,就是弱勢社群不但收入低,而且受僱機會也低得很。那麼,「最低工資」能否幫助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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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omments:
在這 capitalism/ capitalistic society (是否譯成資本主意 社會?)﹐打個比喻(比喻Ja﹐實際應唔夠三千) 快餐公司的budget ﹐樓面的打掃清潔﹐ 是二萬(20,000)大圓一個月﹐由四個人做, 四個人分﹐五千圓一個。 建立最低工資﹐六千圓一個人﹐公司不會加budget到二萬四請四個人﹐而是cut一個人﹐請三個人做四個人的工﹐因為加薪就要加辛﹐實際支付萬八圓﹐公司還少出了二千。那四個人要考慮,一個人會無工開。 我當然不同意﹐但事實就是這麼樣。所以去麥記﹐KFC 等吃午膳下午茶﹐我所能做到的是小心點﹐不要弄糟抬面﹐吃完自己拿去倒掉入廢物箱﹐自己做好本份﹐但我的朋輩說我這麼樣做﹐會令做打掃清潔的工友失去工作﹐想落好似又幾ARMH bor
唉。。。。。。。。。!!!!!!!
如果咁講,快餐公司而家都可以即炒一個人,由三個人做,每人五千,即慳五千。
對!!! 我後尾果段﹐就是咁既意思。。。。。
"所以去麥記﹐KFC 等吃午膳下午茶﹐我所能做到的是小心點﹐不要弄糟抬面﹐吃完自己拿去倒掉入廢物箱﹐自己做好本份﹐但我的朋輩說我這麼樣做﹐會令做打掃清潔的工友失去工作﹐想落好似又幾ARMH bor."
如果我手多多﹐太自律﹐令三個人可以攪掂﹐即抄一個﹐令一個工友無得撈。
嗯,新古典派經濟學者/人/寫手(如雷鼎鳴、楊懷康)不同意的較多,社會學系的朋友們,較多可是同意的。有工作而入不敷支的問題,社會學系該有人在研究。
the inner space:是「資本主義社會」啦。
前一陣子,張五常教授在蘋果日報的專欄裏曾說過,經濟學裏所有議題均有支持和反對它的經濟學者,唯獨是最低工資是沒有學者支持的。不應該跟內地比較,除非香港跟內地的勞動人口是完全流動,即使說,是沒有任何關卡阻止任何一方的勞動人口從一方到另一方工作。也許,有些人倡議最低工資是真的為低收入人士着想(但可惜他們好心做壞事),更多的只是想從中撈取政治本錢,博取民心。低收入的問題,應該從其他方法解決,例如,檢討外判的方法,免得讓那些中間人剥削那些勞工。
我並不明白,為甚麼政府的官員,從以前的陳甘美華到現在的不知何人就不懂得用經濟學的研究駁斥那些最低工資的人,老是說那讓市場自動調節云云的廢話。有此等無能的官員,香港的競爭力焉能不不斷滑落﹖
這就是經濟理論與道德的矛盾。
如果光談經濟理論,自然應該由市場帶動。但涉及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層面,就變得敏感,不能也不敢只用數字反駁。
忽然想起新加坡,政府鼓吹家庭價值,要求年青人供養老人。這不錯是好方向,但年青人會不會這麼聽話呢?
如果從道德層面看,那我們應否用法律—立法,來解決低工資這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是否有其他更可行的辦法呢?
現在政府 — 甚至議員、媒體和市民 — 好像只懂用法律去解決社會上各項問題,無論是種族歧視、行業壟斷。
仲要有最高工時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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