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作曲家奧爾夫(Carl Orff),最著名的作品是「Carmina Burana」,以合唱造出磅礡氣勢,震撼心靈。我覺得可以與韓德爾的「哈利路亞合唱」(Hallelujah Chorus)並列,是偉大的作品。電視、電影很喜歡用以做配樂,你一定聽過。
這位作曲家對兒童音樂教育很有心得,建立了「奧爾夫音樂教育」。他認為音樂不能光是演奏,音樂是享受,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聽音樂之餘,還要一邊舞蹈、一邊歌唱,才是享受音樂。
他也認為每人都有創造音樂的能力,高興時隨口啍些小調,隨手打些拍子,搖搖身體抒發感情,已是音樂的創造。所以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有如遊玩,讓孩子在音樂、舞蹈與自發歌唱的環境成長。
奧爾夫的主張很接近人性。音樂本來就是情感的抒發,不是考試工具。音樂應該雅俗共賞,不應死背樂譜。
可是,我又要嘆息一句,香港的家長,沒多少人願意讓孩子在家跑跑跳跳、敲這敲那、隨口亂唱,更無時間陪孩子「玩」音樂。沒有一張英國皇家甚麼甚麼的証書,彷彿証明不了甚麼。
有時,家長比孩子更應接受教育。
(圖片: Carl Orff Homepage)
2 comments:
同意啊!我自己都算是音樂人,看見絕大部份的人都只為考那個試而學音樂,一到達八級便止步,之後沒多久就所有東西都忘了怎麼彈,真是學了等於沒有學。不僅不懂彈奏,而且不懂欣賞,亦不會去欣賞。
大概香港著重考試的文化就造成這些現象吧!不論是考甚麼,會考也好,音樂也好都是如此,只重表面的結果,而忘掉了學習那些事兒背後的意義。
有知音人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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