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應該保護消息來源。涉及「特工門」事件的名記者們走上證人台後,有人毫不保留說出來,有人為之坐牢。
這些名記者包括「水門事件」的伍德沃夫(Bob Woodward)、著名專欄作家諾瓦克(Robert D. Novak)、《時代》周刊記者馬修.庫珀(Matthew Cooper)、《紐約時報》記者米勒( Judith Miller)等。
其中,米勒女士堅持不願供出消息來源,坐了十二星期監,後來得到利比同意,才說出其姓名,重見天日。
這裏我感到很矛盾。
米勒寧願坐牢,以自己的人身自由保護消息來源,但那位消息來源只是放風打擊政敵保護老闆,動機毫不正當。保護消息來源這崇高的使命,是否應該用來支持出兵伊拉克的謊話?
2 comments:
米勒女士堅守了記者「保護消息來源」的原則,卻忽略了「發掘事件背後的真相」這個記者應盡的責任;在記者的行為操守上,她沒有犯錯,但在記者對社會應負的責任上,她似乎失責!
對,這件事令我深思。保護消息來源vs揭露真相可以互相矛盾。
有時,放消息的人故意利用傳媒。
報道新聞之前,真要想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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