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6, 2007

連索償權也沒有,還有人權嗎?

今天,日本終審法院作了一個判決,令人憤怒。

二戰時被拉到日本做苦工的中國工人,身心受創。他們向當時的西松建設公司索償,經過漫長的法律審理程序,今天到了終審判決,但最後法庭判敗訴,理由是,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中,已說明中國放棄向日本索償,包括放棄個人索償權。既然個人無權索償,所以法理上不可追討。

中日聯合聲明中,那一條是這樣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我對此感到非常憤怒。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放棄索償,就等於個人放棄嗎?

二戰勞工做的是苦工,開礦、掘地、發電、建築...危害健康的,有生命危險的工作,戰時日本沒有男人,全上了戰場,就由別國拉壯丁來日本做這些危險工作。所謂壯丁,都是上不了戰場的男性,小至11歲,老至87歲,反正是男人,就拉來工作。

這些工地從北海道至廣島都有,工人有的命喪當地,有終生殘廢,斷手缺腿的甚為普遍。即使終戰回國,已經家破人亡,有的一生只能行乞求存。

戰後,日本多番討論,決定聲明中「放棄賠償要求」等同「放棄所有賠償要求」,並此作為憑證。

日本法庭憑甚麼可以單方面這麼解釋?

這個決定,對其他70多宗正在進行的索償官司,包括慰安婦、軍票、戰後勞工,都造成先例的影響。換言之,其他案件的終審判決,都可能因為「放棄賠償要求」這一句話,全部敗訴。

中國政府裏,有誰敢出來說一說話?

5 comments:

津準進卒 said...

>中國政府裏,有誰敢出來說一說話?

這句寫得爽快.

avboy said...

在戰爭賠償問題上,日本抱著無恥中帶著嘲諷態度;無恥地歪曲史實,纂改歷史,嘲諷中國兩朝政府對侵畧國的

avboy said...

在戰爭賠償問題上,日本抱著無恥中帶著嘲諷態度;無恥地歪曲史實,纂改歷史,嘲諷中國兩朝政府對侵掠國的「仁」政,當年的「以德報怨」延續至今的「放棄賠償要求」。清楚中國底牌,日本放出更無恥的謊言、態度,中國政府也只會如往一般,在國務院發言上指責一番,斷斷外交訪問的行徑。
日本在侵掠戰爭中侮辱中國,如今,更往中國括上無數耳光。
日本這種嘴臉是誰造成的???
痛心疾首………

L.F. Tang said...

曾任外交部新聞發言人、中國駐法國大使的外交學院院長吳建民在“2005•東亞投資論壇”新聞發佈會上表達了他對中日關係的一些觀點。

1. 改善中日關係可倣效法德外交:

中日關係要結束目前緊張局面,建設東亞共同體、發展共同利益是其中一種順應時代發展趨勢的方法。 他認為改善中日關係的其中一個思路是遵循二十世紀中葉以來出現的大趨勢: 雙邊難題,多邊解決。他指出法德之間打了一千一百多年,最後的解決辦法是於1951年雙方建立煤鋼聯營,歐盟的建設就是從這裡起步的。 吳建民重申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多年來,中日之間共同利益大大增加。在目前中日關係出現緊張的時候,共同利益無疑對雙方關係是個穩定的因素。

2. 外交“大智慧”就是維護國家根本利益:

「韜光養晦」是鄧小平給國家領導層留下的指示。韜光養晦、有所作為。吳建民解釋韜光養晦並不是什麼事都不做,韜光養晦下一句話是有所作為,就是符合中國人利益的事情,符合地區利益的事情,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事情,我們就去做。我覺得要看到中國崛起的困難,要看到我們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韜光養晦的方針是非常正確的。所以去年 (2004) 溫家寶總理在中國使節會議上講到,韜光養晦的方針至少要管一百年。如果拋棄這個方針,會給中國人帶來災難。


不少人認為,身為中國人可以從感情方面出發,去聲討、去抗議、去爭取,但政府是現實的,並不可感情用事,應以明智、理性,要從長遠出發,對整個民族實際利益和前途負責、選擇雙贏戰略;要「該怎麼做才怎麼做」,而不是「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到底政治家是不能感情用事的。

儘管大家未必同意以上的看法,但現實的情況就是這樣!回說今次中國工人向西松建設公司索償的終審判決,中國政府裏,會否有人出來說一說話,我不知道 ? 就算真的是有,都只是一種姿態,絕不會有進一步的行動,對整件事情起不了半點的作用。

L.F. Tang said...

「全部封殺!」日本學者老田裕美早於終審判決前這樣強調西松建設案的影響。

雖然日本一些民間團體曾於3月16日在法庭外打著“ 中國戰爭受害者討回民族尊嚴、歷史公道的神聖權利不容侵犯”、“西松建設公司立即向中國勞工謝罪、賠償 ” 的橫幅支援索償人遊行,但是日本最高法院最後仍然作出令人髮指的終審判決。

追求和平、建立公義、重視人權,這都是社會發展的進步;相反的,像日本在二次大戰中所犯的罪行,官方卻一直隱瞞事實、否認過錯、推卸責任,這是人類文明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