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寫字的故事‧二


不錯,知恥近乎勇。何況在國際場合丟國粹的臉,實在要不得。回香港後,我終於下定決心,每星期日早上參加書法班。

首天上課,依老師吩咐帶著毛筆、字帖、宣紙。老師是陳太太,教授的課程與小學時代差不多,把印著綠色線的九公格紙舖在字帖上,一筆一畫臨柳公權、顏真卿的字。甚麼是撇,甚麼叫捺,先後筆順如何,此時才有些頭緒。

最特別者,我竟是全班最高的學生—其他學生只有六歲上下,都是小學生,而且寫得比我好,更証明我的書法只有三年級水平。

可惜,工作太忙,很多時星期天也要上班,過了半年便放棄了。

1 comment:

no said...

很佩服你這種孜孜不倦、勤奮上進的精神啊!
只要掌握基本的手法,忙裡偷閒時還是可以
繼續練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