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闖天星碼頭事件,被傳媒及政客利用,變成政治事件。事件從頭至尾,都是一件小事。臨近特首選舉,小事竟然化大。
(1) 強闖者只有10多人,實在代表不了甚麼民意,只代表他們自己。這10多人除了「集體記憶」這個理由之外,找不到拒絕清拆的理由—別忘記,政府已答應覓地重建。
(2) 事件發生後一個多小時,「多位立法會議員」趕到聲援。換言之,尊貴的議員如非見到新聞報導,跟本不知此事,也沒準備參與。但小事既然化大,即自動現身,成功出鏡。
(3) 立法會馬上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天星碼頭鐘樓存廢。諮詢5年期間無人反對,發生了衝突,議員卻「突然愛護古物」令人奇怪。
(4) 示威者與工人發生衝突,才引起傳媒興趣。傳媒蜂擁而至,只因採訪「衝突」,不是「聲援」,示威者與議員似乎搞不清楚。
(5) 曾蔭權親自回應,又命孫明揚見記者,演變成高層事件。如非臨近特首選舉,他才不會費心,也許只有一位警長講解事件。
(6) 強闖工地阻止工程進行,是刑事問題。如果是私人工程地盤,一早拉去官府了。但官家地盤,反而可以任人霸佔24小時,奇也。
臨近選舉,光怪陸離。我在家休假,看到這兩天的新聞,不吐不快。
20 comments:
重建(rebuild)和遷移(relocate)和保留(reserve)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用龍應台的說話, 那是老祖母的日記本, 你將它燒掉了再做一本新的, 能說它跟本來的一本沒分別嗎?
甚麼叫沒有價值? 49年的歷史(法例說50年就算是古物, 原來一年就有這麼大分別--再說, 這50年的標準又是怎樣訂出來的?)、六七暴動的源頭、49年風雨不改地成為基層市民的交通工具、甚至古物古蹟署也說這個地方不應拆。如果情、理、法都不算是理由, 請問甚麼算是?
看看民意調查吧, 看看市民到底想不想保留天星。就算不看民調, 光是那晚十五萬人聚集維港岸邊告別天星, 你肯定保留天星只是十多人的意願嗎?
如果多看一點資料, 就知道保留天星的運動其實已經做了好多個月, 甚麼集會簽名靜坐示威乜叉都做過。孫公借了聾耳陳隻耳當見不到, 新聞工作者也是這樣下判斷的嗎?
最好, 警方其實多番強調工地是私人地方, 出出入入都要得到工程公司同意, 仿佛警察正為工程公司做保安。
另, 我寫的一點東西, 歡迎參考: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72355
問題是那份文件究說了甚麼﹐是拆還是留﹐如果畜意隱瞞﹐防礙政府高層正確決定, 這是嚴重的行政欺詐﹐是個騙局。曾特首只聽內部有關人仕一方報告﹐不作獨立調查﹐並公開文件﹐還市民一個明白﹐公信力成疑﹐並有護短企圖﹐先造成不可逆轉事實, 手法欠透明度。政府又說立法會議員五年來無提出反對﹐但如果有關文件﹐從未交到議員閱讀﹐那又怎麼樣???
當年嘉利大廈大火後﹐彭定康另覓胡大法官﹐進行獨立調查報告﹐結果跟消防處的報告相同﹐大大提高了公信力。 今次天星碼頭報告書﹐如涉及有人有部門抽起有關文件﹐畜意隱瞞﹐誤導政府﹐行政會議﹐立法會﹐和市民﹐這一個毒瘤一定要除。對特區政府內不成實的人和部門﹐是zero tolerance﹐零容忍。
改正: "問題是那份文件究竟說了甚麼”
對,要知道那份文件到底說了甚麼。
回應林輝fred的意見,千萬別誤會,我並不代表所有「新聞工作者」,我的文章只代表我的個人意見。
我的立場非常明確,社會發展與古蹟保存可以並存。但如果非擇一不可,則寧取社會發展。
喜歡「集體回憶」的人,高度評價舊區的「人情」、「社區環境」。我曾在荃灣及大窩口舊區居住了二十年,恨不得政府馬上清拆重建,可以有較好的防火、治安、交通配套。政府不清拆嗎? 只好自己搬走,找個更好的地方居住。
問問那些每天在舊區生活的小士多老闆、五金店員工、閒話家常的主婦吧,如果可以選擇,無人想再在這些地方住下去。有些人無能力搬走,有些人故意搬進來等安置。
論古蹟保存,台灣、新加坡、澳門都做得不錯。相比之下,香港仍要再追,這是實情。但這不能令請願人士強闖地盤的行為合法化。更重要是,政客乘機出來你一言我一語,到底有多少乘機宣傳?
你說的情、理、法三者,只有「情」成立。
再者,我有說天星鐘樓「沒有價值」嗎?這應該不是我說的吧。
我想當下我們討論的,是天星碼頭,請將焦點放在天星碼頭這具體事件上吧。
我說法理情,法,就是政府諮詢古物古蹟署的報告(可參考: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71951);理,就是天星碼頭49年的歷史(比法例規定只差一年),加上它的具體歷史價值(67年暴動的源頭);情,當然就是香港人對他的情感。
政治人物要宣傳要上位,老實說,作為運動參與者,我們沒所謂。我們重視的,是運動能否達到目標。如果議員的參與可以使政府更重視我們的訴求,有何不可?如果政府因為接納我們的建議保留天星而提升民望,我們也會高興!
再說,所謂發展,根本就是無窮無盡。發展不是大晒的,也不具凌駕性。如果說中環碼頭不能發展,難度另選他址發展不可以嗎?要起路,為甚麼不問問香港是否太多私家車,為甚麼不去減少私家車,鼓勵在中環使用集體運輸?退一萬步,公路和天星鐘樓是否真的不可共存?不可以用設計去遷就?據我所知,有設計師/規劃師指出這其實有可能。
我想問,點解嚮自己個blog講野都要客觀,你覺得唔聽,同自己理念唔同,大可以行開,唔再黎呢度,唔好忘記,你而家嚮人家既地方!主播只係佢既工作,除此以外同其他人無咩唔同。你咁既態度,同你口中既大陸有咩分別!
YES nothing personal and dont take it personal. We are just expressing our individual opinion and view point, please dont mix up this is an EDITORIAL.
我固然唔鍾意呢個政府咁無能,更唔鍾意D滿口民主而又假公濟私嘅一班所謂政客,口口聲聲代表民意,何曾真係代表到大多數民意?我都唔忍心見到天星碼頭被拆,但我更加唔認同D人有理冇理咁喺D橫額度寫住甚麼民意、甚麼市民心聲,卻從來都未見過有一個真係代表緊我嘅意思、或者我識嘅人嘅意思。
政府係成日都冇聽民意架喇,但係0個班高薪議員、0個D街頭示威的朋友,又何嘗真係有聽到唔同嘅聲音?聽到而家D電台 phone-in 節目仲火滾,淨識譁眾取寵,有口鬧政府就冇口鬧自己,一聽到D唔啱聽嘅聽眾意見,就cut 左人地唔被人講。呢D唔係霸道係乜呀?
呢個政府確係爭唔落,但係我更加唔鍾意被人利用、唔鍾意民意被濫用!究竟代表性有幾高?
歷史上很多悲劇,源頭都由不同陣營,相信自己的一套才是真理,再封殺其他人表達的意見,再引發激烈的抗爭而成。
現時令人不安的,是一些以較激烈及另類表達方式抗爭的人,測試社會容忍的底線。而這班人在一些小眾媒體的支持下,將自己的意願放大成全部巿民的意願,偷換概念一點都不比政府遜色。
而這班抗爭人士,一向不太尊重與他們不同的意見。口中說要求討論,其實不容他人發表另類意見,只希望如辯論比賽中令人收口認輸。看他們的網站,清一色是支持自己意見的聲音,可顯示這種心態。而他們開始向網上其他不同意見的人,展開文字攻勢了。
這樣下去,就算這班年青人的訴求是多麼的有理,這種心態,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及尊重;縱使,他們樂於自視為小眾及受害者,自我完善及實現被壓逼的現象,滿足他們的自我形象塑造。
我對這事也有想法,但在閱讀過他們地盤的文章,及認識他們部份人後,我選擇不公開在網誌寫自己的看法,只留待與好友分享。以往自己的園地被他們的同道人指責,我看不到與他們深入討論,真能達到他們口中所說的持平。
我已預料將受到他們的詰難和指責了。但有些事,實不吐不快。不認同你的意見,不代表沒有權發表意見,和要忍受你的指嚴詞指責和道德審判。
希望博主及其他讀者不介意我的一番牢騷。
基本禮貌,所以給妳我在自己博客的回應: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2006/12/532.html
1. 就屋村的問題,我認為很難相提並論,一者是居住大廈,另一者則為社會設施。
2. 無疑示威者是犯法的,這一點無庸置疑。而他們的目的也是希望能挽狂瀾於既倒,希望能阻止清拆罷了。
問題來了,政府諮詢時,民意在哪?市民不能迴避這個事實:當政府諮詢時,社會沒有人留意,沒有人發表意見,到現在一切拍板才來阻止,為甚麼?政府不是沒有充分諮詢,而是詢了沒人理!
3. 那問題是否政府的錯?我認為問題在市民的公共政策參與意識太薄弱,很多時到最後一刻才「驚覺」甚麼甚麼!
4. 議員...... 忘記他們吧,搏上鏡是真的,諮詢時為甚麼不出聲?可能有出聲,出了甚麼聲?
5.回歸後的香港人公民心態強烈了,對於香港的發展也希望有更大的自主權,而社會一直以來經濟掛帥的發展策略也令人感到厭倦和產生懷疑,所以現在的香港人更注重保育。
甚麼是古蹟?以年份數字確定是一法,但是像天星一種見證時代變遷的建築不也是很有價值嗎?
我的博客有部分天星事件的評論,歡迎賜教。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555940337/item.html
上面的討論已經帶出很多問題,可我不想評論妳的六項觀點。只是對於妳的短小序言,小弟有些話要說。
第一,被傳媒與政客利用。
妳貴為行內的甚具聲望的記者,身為「傳媒」的一份子,甚至是高層,不可能不明白傳媒面對這種新聞,不可能不炒作,也恨不得炒作。「炒作」毫無疑問是貶義辭,而我也是行內人,雖然沒有妳的名氣和話語權,但和妳一樣,也是不斷炒作新聞的傳媒系統裡的一份子。
妳的話,揭出行業的無奈和功利性。一邊炒作,一邊批評炒作,那是令人欣慰的良知自省,但也顯得多麼弔詭與自諷。
第二,小事成為政治事件。
意思是:這小事本質根本就不是政治事件,而是被外力影響,使其本質發生變化,最後變成政治話題。作為新聞工作者,我們應該看到天星事件,與紅灣事件和保護維港運動之間,由一條非常清楚的紅線串連在一起。
第三,一件小事。
那條紅線的終極,清晰地指向同一個政治話題--官方的城市發展論,與民間環保、古蹟保存等關乎港人「生存空間與身分」的大議題的對話、矛盾與調和。
如果將天星事件視為非政治問題,並將其本質單純化、孤立化、小型化,那麼,中美軍機相撞、中國查驗SK II等通通不是中美或中日的對抗的顯影。
第四,小事竟然化大。
跑新聞的,都知道單一「事件」往往不只具有單一意義,事件中人的動作會影響多遠多深?這需要預見能力作判斷。
我認同抗議的年輕人動員太晚、做法有不成熟和值得商榷之處,也認同天星碼頭即將倒下。但年輕人的躁動不只是為「集體回憶」,老土講句,多元的社會需要這種聲音。此後,政府亦將檢討定義古蹟的標準,有更多古建築將得以存續。
那時候,讓我們再踏上那片填海的來的土地上仰望天星的幽靈,站在嶄新的海岸線上眺望尖沙嘴碼頭的鐘樓,自然便可知道天星事件是否小事一樁了。
網民葉一知的blog:
(http//diumanpark.mysinablog.com/)
"天星碼頭鐘樓清拆,政府一直說「五年來都沒有人反對」。我是反對者之一,但我從來不知道過去五年政府有諮詢,那時沒有blog,我不知道怎樣發表我的意見。
我不甘受屈,於是去翻查報紙,竟然意外發現一個並不意外的事實:政府又講大話。一直以來,報章報道指出,中環天星碼頭原址的鐘樓,將會保留,並原座遷往新址。但不知何時,這個計劃變成了拆毀原址鐘樓。"
Most HK people (include the Councilors) do not have enough knowledge, in fact Star Ferry no need to detroy, Government misleading us, all the underground tunnels in future development is OK. The Star Ferry is only a 2 stories building, no need piles for foundation when the sea water will be covered by land. We can keep it 100% by fixing it without any conflict occurs. It's pity we voted too much wrong person, and most of us keep silent and selfish.
you may be a very good reporter in front of your audience
but your point of view here is really nasty
暗瘡 & Acne, 門禁系統 & Access Control, 身體檢查 & Body Check, 時裝批發 & Fashion, 纖體 & Keep Fit, 美容 & Beauty, 婚紗攝影 & Wedding Photo, 室內設計 & Interior Design, 酒店 & Hotel, 家務助理 & Domestic Helper, 舞蹈 & Dance
一個缺乏文化格調的城市,只倚賴它的單一功能(經濟),它的地位怎會不被其他城市所取代呢?這是香港的悲哀!
鋁窗
玻璃屋
組合屋
室內設計
Interior Design
去月子中心請了一個家務助理,順便在Mini Storage旁邊買了一些泰拳用品和可環保回收的生活用品方便以後搬屋,再去上英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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