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踢球記


陽光普照的一天,十個月大的小兒子快懂得走路,我們一起踢球去。

球其實是游泳用的吹氣塑膠球,大姐姐扶著弟弟踢,我與二姐兩邊接球,四個人在草地慢慢走,慢慢追著球,陽光溫暖,滿地草香。

有時心中矛盾,既想多花時間寫作,又想陪家人,寫blog有時隔三、四天才寫一篇,心中不是沒有掙扎的。

這天踢球,竟然忘記了那些矛盾。


5 comments:

L.F. Tang said...

一家人穿同一色的「球衣」踢球 (爸爸負責拍照 ? ) ,當然其樂無窮.!

在餘暇時, 能與家人共聚天倫,不但是一種樂趣,更是一種福氣。

Lavender,希望你能堅持下去,除了工作,要多陪伴家人,尤其是小孩子。

小孩子最窩心的就是父母與自己一起玩樂。

Kris Tsang said...

工作、寫Blog、寫書,等等,好像都很重要,所以才覺得矛盾.

然而,這一切,比起與家人共聚的時間,當然是家人更重要.尤其是在小孩子不同的成長階段,不僅是他們需要你,你也需要他們.與你丈夫和孩子們共處的時間,會是你日後甜美的回憶.

沒有與他們一起渡過的光陰,還拿什麼來寫Blog?工作是為了什麼?

作為你的支持者,我不擔心你會怎樣選.很希望在你的blog裡,可以看到更多你和家人的快樂生活點滴.

祝福你和家人生活愉快!

L.F. Tang said...

Lavender,你曾經說過 :「做主播難,做已婚主播更難,做媽媽主播難乎其難 ……我總是把最喜樂、最美好的時光給了觀眾,每天回家,家人只見到一個疲態畢露的軀殼,心中不無疚歉。」

現在看來,大低你已熬過最艱難的日子。當問題理順了,各樣事情 ( 包括家庭與事業 )的要點便能拿捏到準確無誤,自然可以水到渠成。

祝願你的孩子健康愉快 !

Anonymous said...

"這天踢球,竟然忘記了那些矛盾。"

可見這正是你的快樂之源!

VC said...

這便是幸福。

幸福當然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