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6, 2008

我要上班了!

明天,終於上班了!
對於上班安排,與同事們商量了好幾次。
還未能兩腿走路,只能慢慢拿拐杖或輪椅,慢慢來。
理論上,還有上半身,可以出鏡。但趕上突發新聞時,難免驚險百出,同事為免我連另一隻腳也受傷,所以暫時只讓我做文職工作。
也好,就像學生放暑假太久,懷念起上學。

3 comments:

Kris Tsang said...

恭喜!恭喜!看你都是喜歡工作的人,能夠再回到工作崗位確是好事。不過,拼命之餘,還要記得好好保重身體啊!

Anonymous said...

點都要出一次鏡的,因你可能係香港電視史上坐輪椅報新聞的第一人.

shizuoka2002 said...

宏艷:

小心一點啊~~~~~~:)

Daniel.